|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 |
|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 5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 5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亓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使用电梯门禁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依法安装电梯门禁卡”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安全防范属于物业服务的一部分,但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安防义务时不得限制业主的合法权益。电梯卡刷卡到户可以减少外来人员,如推销人员、贴小广告人员、外卖员等对电梯的使用,降低电梯运营成本,保证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小区业主如果对加装电梯门禁卡有异议,可以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更改。 二、您提出的“物业费捆绑电梯门禁卡”问题,物业公司将电梯卡设计使用期限,限制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是为了提醒欠费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我们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以合理的方式督促其履约,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费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提案。 |
版权所有: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205020007
吉公网安备 22050202000111号
吉ICP备18003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