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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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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军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第1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的建议很好!对于此建议,经现场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今年以来,东昌区市容服务中心本着主动担当,切实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负有产权管理责任的114座公厕进行了全面排查,专门制定了公厕环境提升整治工作方案,报上级研究解决。同时,根据体制改革的需要,原市公厕管理处负责的公厕建设及拆迁审批权限已于2024年12月16日上划至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厕日常保洁交由玉和田昌玉公司负责,日常监管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负责。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属地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公厕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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