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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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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彩玲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阳光忆城小区E区环境改善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的建议很好!对于此建议,经现场踏查,该小区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下一步,我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沟通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快完善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推进该小区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同时,我部门将立足物业管理工作职能,组织属地街道(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实现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提升小区整体物业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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