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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吉林万峰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香磨地热田采矿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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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相关规定,吉林万峰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香磨地热田采矿许可申请已经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准予颁发采矿许可证。现将该矿山采矿许可证相关详细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核心基本信息
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4613997.17,42496830.34;2.4613811.60,42496287.00;3.4613677.33,42496083.18;4.4613463.63,42495817.46;5.4613241.46,42495582.32;6.4612825.35,42495223.70;7.4612547.53,42496228.11;8.4612327.08,42496613.58;9.4612488.03,42496553.05;10.4612671.40,42496546.17;11.4612889.14,42496561.45;12.4612979.29,42496595.83;13.4613077.84,42496683.69;14.4613151.95,42496809.75;15.4613206.20,42496978.60;16.4613261.97,42497119.17;17.4613272.76,42497249.38;18.4613717.37,42497154.16;19.4613565.19,42496876.48; 20.4613731.50,42496828.22。 三、采矿权人义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展生产作业,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相关税费。 2、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按照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地质环境治理基金专户,定期足额存储基金,按时开展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履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3、开工生产前须完成安全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林地使用审批等所有法定审批手续,未完成全部审批不得擅自开工。 四、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颁发采矿许可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异议材料,明确异议事项及佐证内容,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 雪 联系电话:0435-3652270 特此公示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 2026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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