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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催告书

  • 日期:2026-07-07 14:4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
  •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通东税强催〔2026〕76 号
  通化市融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501565058365W):
  本机关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向你(单位)送达通东税通〔2026〕10189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88060.00)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其指定银行缴纳上述税款和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解玉丽,贾振东
  联系电话:04355119220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沿江路 78 号
  执 法 人 员 ( 检 查 证 号 ): 解 玉 丽 , 贾 振 东 ( 吉 税 征220502180868,吉税征 220502250830)
 
 
 
 
  二O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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