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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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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教育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研制规章制度,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统一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区属学校收费标准;监测各乡(镇)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监督教师工资兑现及待遇落实情况。管理有关方面对我区教育的援助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及校舍维修项目管理;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及校舍、校园的管理;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四)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理顺教育内外部关系。 (五)统筹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和健康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工作。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教职工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规划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科研、教育教学、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八)协调并指导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管理全区成人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巩固实施全区“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归口管理研究制定我区学校招生、就业政策和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 (十一)审批、督导、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区教育统计资料工作和教育资产,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投诉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全区校长培训,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十六)负责教育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法制建设。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整职能: (十八)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九)全区教育基金的收缴和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责。 (二十)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十一)代表区政府督导指导全区教育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教育科(教育督导室、法规科、校外教育监管科)。 主要职责是:统筹负责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制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民办教育,教育科研等工作。负责学校德育、艺术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德育、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及组织学生参加各级艺术教育活动。负责小学招生工作和“控辍”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卫生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及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学校国防教育。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教育与健康检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规划管理全区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扫除文盲教育工作。 代表区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规划、计划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开展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组织开展对教育重点、热点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发布教育督导通报。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普法规划、教育行政执法、法律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承担法治工作、法制审核工作。协助办理涉教案件,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学校及教师的办学行为。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条件的审核、审批与管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指导和检查,依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实施财务监督与审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保卫,校园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二)人秘科(机关党委、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及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考核管理、人事调配、监察、档案和劳动工资、直属单位、学校教育内部审计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聘、教师资格管理、认定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奖惩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师师德建设的政策和对策。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以及信息处理应用。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承办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任免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并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治学习。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关工委、离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负责起草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综合协调调度局机关内外部的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承办局行政、局党组上报、下发文件。负责局机关文电、文件传阅和管理、文书档案建设及保密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和大型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政务事务督办、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教育接待和局机关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三)发展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计、分析等工作。管理、筹措区本级教育经费及资产、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监督全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校园绿化、美化和教育基建工作。协调管理上级下拨的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教育贷款和教育基金。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工资发放。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具体指导学校财务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图书资料、教学用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工作职责。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丁守生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67562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夏季: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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