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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 日期:2024-01-19 14:20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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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拟定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査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和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及换证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办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制办公室)。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关于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局机关“放管服”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区政府规章备案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需要由区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提出法律意见。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工作。协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及换证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上级部门部署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承办律师事务所(分所)、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和律师、法律服务者执业证变更、注销、年检的核准、工作人员的惩处等审查报送工作。依法定职权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违法行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

  (三)社区矫正办公室(办公室)。落实和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规定。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并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管理、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开展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督察督办。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保密、接待、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专项工作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等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财务保障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会同政治处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保等缴费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司法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应对等工作。

  政治处。负责局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协助区政法委考核、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的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法治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辉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政编码:134000

  联系电话:0435-610623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箱:dcwz6106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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