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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日期:2024-01-19 14:21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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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简介


  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机关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拟订全区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

  (三)负责组织事业单位房产调剂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和运行监督;承担全区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用车保障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拟订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管理、处置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本级办公用房大中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八)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加强有关区直机关驻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机关后勤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全区机关后勤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记录等工作,督办会议决定有关事宜的落实;

  3.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局机关招商引资、依法治区、统战工作;负责防火、防汛及值班排班工作;负责考勤、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保管使用、档案、保密、年鉴、报刊征订等工作;

  5.负责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

  6.负责局机关党建相关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物业科

  1.负责物业各项工作的统筹分配,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区大型会议会场布置等工作;

  2.负责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及岗位工作规范,促进物业品质提升;

  3.负责对全区各物业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定期对各区域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调研、考评,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负责每月和重要节假日对全区各物业点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物业的能源管理、物料消耗,严格控制日常费用的支出;

  7.负责区政府和民主小学地下停车场管理工作;

  8.负责区政府各部门日常维修工作;

  9.负责纪检相关工作(纪检委员)。

  (三)资产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1.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用取暖费缴纳等相关工作;

  2.负责我局固定资产的清查、统计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

  3.负责全区大中维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维修监管工作;

  4.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和局(党组)领导相关材料;

  5.负责研究制定全局政策法规性文件。

  6.协助书记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做好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转正等相关工作(支部副书记)。

  (四)财务科

  1.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财务票据使用管理进行规范监督指导;

  2.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3.负责对本局经费和预算外各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

  5.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

  6.负责全区餐费的收缴、录入工作。

  (五)政府采购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活动;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事项,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询标工作;

  4.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组织合同的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

  5.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招标事项;

  6.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等相关工作;

  7.负责支部宣传、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宣传委员)。

  (六)车辆管理科

  1.负责研究并拟订全区公务用车的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保养、维修、年检、处置等工作;

  3.负责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车辆安全检查和运行监督;

  4.负责全区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用车保障工作;

  5.负责司机聘用、调度、培训、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公用停车场系统管理工作;

  7.负责支部组织工作(组织委员、办公室共同完成);

  8.负责千村示范、乡村振兴、与包保社区对接等相关工作。

  (七)公共节能科

  1.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2.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工作;

  6.负责全区办公用房调配、管理、检查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网络、电话设备设置、维护维修、缴费等相关工作;

  8.配合各部门完成音响、麦克、LED屏幕等会务工作;

  9.负责全区门禁设备设置、维护等相关工作;

  10.负责领导干部周转房调配、租赁、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

  (八)接待科

  1.负责研究并拟定全区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来区视察的各级领导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接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对本区有关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负责全区机关食堂餐食及就餐环境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8.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等工作;

  9.负责每月和重要节假日对全区机关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10.负责反食品浪费、光盘行动等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荆延松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666617

  办公时间:

  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箱:dcwz6106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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