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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日期:2024-01-19 14:21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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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东昌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放管服”“只跑一次”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指导;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化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数字监管体系,配合省局、市局推动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

  (四)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东昌、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战略相关任务,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软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热线暨接诉即办工作

  (九)承担 “数字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信息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财务、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法治等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领域长期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年度工作安排。

  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定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负责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协调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相关任务。拟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指导全区监管数字化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区数字化项目建设工作,牵头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承担区“数字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电子政务指导科)

  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导和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机制。负责接诉即办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筹管理和热线优化指导工作。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周红霞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570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590102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00-16: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箱:dcwz6106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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