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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2023-08-30 17:06
  • 来源: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在指导全区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委、市委、区委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四是上级预案发生了变化。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吉林省防汛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编制吉林省应对城市洪涝导致“五断”极端情况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编制吉林省应对极端天气(暴雨台风)灾害“五停”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化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化市东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化市东昌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制定过程

  (一)主要内容。《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后期处置、附则等九个部分。在附则里,明确了《通化市东昌区地震应急预案》在附件里,我们给名词术语做了解释,以及标注了洪涝、台风灾害预警信号及其含义。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5月12日,下发文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区发改局建议将《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第51页(4)电力能源供应保障中“区改革发展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中的“供油”两字删除,已采纳修改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未提出修改建议。

  (三)公众参与情况。《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非必要征求公众意见。

  (四)风险评估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5条要求,预案编制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在编制前已请安评诚信机构做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于2023年4月9日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五)专家论证情况。2023年6月8日,从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里聘请了五名专家对《通化市东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从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依据、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主要事故风险、应急资源、应急预案衔接、实施反馈、应急预案适用性分析,改进意见及建议,对应急预案做出综合评价及修订结论。

  (六)会议或集体讨论情况。经班子成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七)合法性审核情况。2023年7月4日,通过了东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八)公开发布情况。2023年8月29日,在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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