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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日期:2023-12-12 15:53
  • 来源: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为健全东昌区人民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出台《实施办法》是必要且可行的。

  (二)编制依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通化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通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情况。根据上级文件,2023年9月1日起草了《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9月7日经会议或集体讨论后通过。

  (二)征求意见情况。9月12日起草部门征求了区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论证后修改。

  三、主要内容

  包括五方面内容。

  1.重大事项范围

  2.决策酝酿

  3.集体决策

  4.决策执行

  5.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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