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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2023-12-29 13:39
  • 来源: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持续提高通化市东昌区持续发展、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特此制定《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规划》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

  二、制定过程

  (一)主要内容。

  本《规划》由12个方面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是砥砺奋进乘势而上,开启生态环保新征程;第二部分是立足新阶段新愿景,绘就生态环保新蓝图;第三部分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拓宽源头严防新路径;第四部分是实施协同差异管控,实现大气质量新改善;第五部分是加强“三水”统筹,综合治水取得新成效;第六部分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境新提升;第七部分是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彰显美丽东昌新形象;第八部分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拓宽环保工作新领域;第九部分是严控生态环境底线,防控风险达到新水平;第十部分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环境治理新功能;第十一部分是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谱写生态文化新篇章;第十二部分是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开创生态环保新局面。

  (二)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部门两次征求区直27个部门意见,其中5个部门提出15条具体意见,根据区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后全部采纳修改。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9月28日,在东昌区政府网站发布《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征求意见。在征求期间内,公众未提出修改意见。

  (四)风险评估情况。

  对《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了风险评估,对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进行了预测、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专家论证情况。

  对《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了专家论证,具有科学性、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

  (六)合法性审核情况。

  2023年11月10日,通过了东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七)会议或集体讨论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召开区政府2023年第12次(十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了此规划。

  (八)公开发布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在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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