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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人大十届六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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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茱苗代表: 您提出的“一是强化基层组织与队伍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考核,优化干部结构,在社区换届中优先选拔年轻女性,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基层干部专业素养达标。 二是完善协同服务机制。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举措,建立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信访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对纠纷调解、权益诉求实行“登记-交办-督办-反馈”全流程台账管理,设立“巾帼法律援助站”,提升维权专业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严格换届纪律,按时组织换届,村(社区)妇联与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一般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后进行。优化妇联干部结构。村(社区)妇联主席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把关,并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联组织备案。原则上,村(社区)妇联主席由村“两委”中的女性成员担任。推选村(社区)妇联执委为7到1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到4人。执委人选注重从致富女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女性、本乡本土女大学生,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性社会工作者、退役女军人、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鼓励将属地内三新领域妇联组织负责人加入妇联执委队伍。 (二)东昌区妇联依托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做好妇女群众来访接待,强化分类办理,做好四色台账登记(红色—涉案涉诉、橙色—法援、黄色—家庭矛盾、绿色—家庭困难),联动通化市东昌区政府妇女儿童暨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成员单位共同维护妇女群众权益,明确具体问题,把登记维权的情况分类办理,做好全流程台账管理,将维权服务做细做实。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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