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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

  • 日期:2026-06-10 14:32
  • 来源:东昌区司法局
  • 作者:东昌区司法局

关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和通化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对2026年5月25日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过对现有规范性文件清理,暂无需要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 

  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1.东昌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2.东昌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 

    联 系 人:佟画 

    联系电话:0435-6106231 

    电子邮箱:dcsfjyzd@163.com 

主办: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邮箱:dcwz6106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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